我国最高行政法规:关于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作者:夏沫青城 |

关于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始终充满活力,现就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改革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对改革的渴望和要求更加迫切。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目标

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主要目标是:

(一)完善国家机构体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体系。

(三)优化国家机构职能,提高国家治理效能。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五)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团结的面。

改革任务

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

(一)调整优化党和国家机构体制。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转变。

(三)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设置。

(四)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管理。

(五)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的能力建设。

改革措施

(一)完善国家机构体制。

1. 完善组织法,优化机构设置,增强协调决策能力。

2. 完善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完善常委员会组织法,增强常委员会的法律监督权。

4. 完善全国法院、检察院组织法,提高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转变。

1.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协调、服务、监管等功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2.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整合,实现党的组织、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方面的职能有机衔接、相互支持。

3.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划归,确保国家机构职能更加聚焦、更加高效。

(三)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设置。

1.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党和国家机构的设置,提高党和国家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2. 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的布局,增强党和国家机构的功能和性能。

3. 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的配置,确保党和国家机构布局更加合理、高效。

(四)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管理。

1. 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确保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2. 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确保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的合理性、有效性。

3. 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的调整优化,确保党和国家机构编制的灵活性、针对性。

(五)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的能力建设。

1. 加强党和国家机构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提高党和国家机构人员的能力水平。

2. 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的科技、信息化建设,提高党和国家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加强党和国家机构的国际与交流,提高党和国家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组织实施

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加强党对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府要負起主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协作,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监督与问责

我国最高行政法规:关于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图1

我国最高行政法规:关于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图1

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法治尊严和改革成果。

宣传与解读

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加强对改革决定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要深入挖掘改革决定的理论创实践成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我国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为核心的周围,以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而努力奋斗!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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