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主体探究

作者:夏沫青城 |

地方行政法规是指由、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一部综合性、规范性、约束性的法规。地方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与上位法冲突的情况,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撤销。撤销权归国家权力机关,所以,地方行政法规由谁撤销,需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撤销权归谁

根据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有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包括撤销权。对于地方人民政府来说,撤销权归谁,主要看其是否属于行使的撤销权。如果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制定的行政法规存在冲突,那么这种冲突的解决权归。

撤销程序

当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制定的行政法规存在冲突时,有权撤销权。撤销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撤销权:当发现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制定的行政法规存在冲突时,有权提出撤销权。

2. 启动撤销程序:撤销权启动后,需要通过正式的撤销程序进行撤销。

3. 通知地方人民政府:在撤销程序中,需要通知地方人民政府,告知其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制定的行政法规存在冲突,并要求其撤销。

4. 等待地方人民政府回复:地方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后,需要及时回复是否同意撤销。

5. 实施撤销:如果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可以进行相应的撤销,并通知社会各方。

6. 追责:如果地方人民政府拒绝撤销,可以依法进行追责,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影响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主体探究 图2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主体探究 图2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会影响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效力:如果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制定的行政法规存在冲突,以制定的行政法规为准。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立即失效。

2. 社会各方: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会影响到社会各方,各方需要按照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

3. 对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权:撤销权是对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要监督权,撤销权的行使可以促进地方人民政府更好地执行国家的政策。

地方行政法规由谁撤销,主要是行使撤销权。在撤销程序中,需要通过正式的撤销程序进行撤销,并通知地方人民政府。如果地方人民政府拒绝撤销,可以依法进行追责。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主体探究图1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主体探究图1

地方行政法规是我国地方政权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目的,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律规范,制定、发布并执行的一种规范性、约束性的法律文件。作为国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行政法规在保证国家行政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地方行政法规的实施过程中,如何正确行使撤销权,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法治的实现,是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地方行政法规撤销权的主体

1.上级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权主要体现为上级行政机关的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认为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指令下级行政机关纠正或者改进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当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前款所列规定不含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上述规定明确规定了上级行政机关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和条件。

2.立法机关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权还可以体现为立法机关的撤销权。在我国,立法机关指的是及其常委会。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在及其常委会行使撤销权时,可以撤销权人的意志,撤销权人应当向及其常委会提出撤销权申请。及其常委会应当自接到撤销权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可见,立法机关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接到撤销权申请,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地方行政法规撤销权的运用

1.上级行政机关行使撤销权的运用

上级行政机关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地方行政法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时,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撤销申请。申请应当包括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等。

(2)审查:上级行政机关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具体内容、理由的充分性等。

(3)决定:上级行政机关在审查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如果决定撤销,应当通知下级行政机关执行撤销决定。如果决定不撤销,则应当说明理由。

2.立法机关行使撤销权的运用

立法机关行使撤销权时,也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

(1)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地方行政法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时,可以向及其常委会提出撤销申请。申请应当包括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等。

(2)审查:及其常委会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具体内容、理由的充分性等。

(3)决定:及其常委会在审查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如果决定撤销,应当通知及其常委会执行撤销决定。如果决定不撤销,则应当说明理由。

地方行政法规的撤销权是保证行政法治实现的重要手段。上级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作为撤销权的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撤销权,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法治的全面实现。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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