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性原则、民主性原则、责任性原则、效率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法律的内容、目的、精神和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是行政法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主要标志。
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要求,包括行为依据的合理性、行为的合理性、行为的合理期限等。合理性原则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条件,是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程序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包括行为启动、行为实施、行为审查、行为决定等各个环节。程序性原则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效率性的重要条件,是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民主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民主原则,包括公众参与、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等。民主性原则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公正性的重要条件,是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责任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责任原则,包括行为主体合法、行为后果可追、行为责任明确等。责任性原则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条件,是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效率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效率原则,包括行为迅速、行为准确、行为高效等。效率性原则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重要条件,是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效率性的重要条件,是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