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刑事案件证据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天台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现就有关案件证据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案件背景
近期,我台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发生后,我台警方高度重视,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目前案件侦破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仍然需要获取一些关键证据以进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性质。
证据征集对象
1. 犯罪嫌疑人及其关系人、朋友、同事、家庭成员等具有重要作用的人员。
2. 案发现场、物证、书证、视频资料、音频资料、图片资料等相关证据。
天台刑事案件证据征集公告 图1
3. 与案件有关的其他重要信息、线索等。
证据征集方式
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天日期]]前,犯罪嫌疑人及其关系人、朋友、同事、家庭成员等具有重要作用的人员有义务主动配合我台警方,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信息。
2. 若犯罪嫌疑人或其关系人、朋友、同事、家庭成员等具有重要作用的人员拒绝配合,我台警方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调查、追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广大人民群众如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线索等,请积极向我台警方提供,协助警方早日破案。
奖励措施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协助警方早日破案,我台警方将根据线索的重要性和破案的实际效果,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和标准将根据情况具体确定。
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规定,拒绝配合我台警方进行证据征集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有故意提供虚据、故意毁灭证据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天台市公安局
[[今天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