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刑事证据分类及法律规定探讨》

作者:夏沫青城 |

域外刑事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从境外获取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物证。根据来源的不同,域外刑事证据可以分为四大类:

general rule for 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域外刑事证据的承认必须遵循一般证据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具体而言,域外刑事证据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1. 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对于来源于境外的人员、物、书证等证据,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来源合法,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 证据是否真实。域外刑事证据的真实性是判断其能否作为证据的关键。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相符,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 证据是否与案件有联系。域外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有直接的联系,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 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域外刑事证据必须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specific ru for 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针对不同的域外刑事证据,还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则。

1. 来源于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的证言和供述。这类证据必须经过翻译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还需要证明该证据与案件有直接的联系。

《域外刑事证据分类及法律规定探讨》 图2

《域外刑事证据分类及法律规定探讨》 图2

2. 来源于境外的犯罪现场照片、视频、录音等证据。这类证据需要经过技术鉴定,证明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还需要证明其与案件有直接的联系。

3. 来源于境外的物证。这类证据需要经过实物鉴定,证明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还需要证明其与案件有直接的联系。

exceptions to the general rule for 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排除域外刑事证据的承认。

1.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证据,应当排除其承认。

2. 涉及虚据、非法证据、诱导性证据等不合法的证据,应当排除其承认。

3. 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应当排除其承认。

域外刑事证据的承认必须遵循一般证据规则和特定规则。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域外刑事证据才能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域外刑事证据分类及法律规定探讨》图1

《域外刑事证据分类及法律规定探讨》图1

域外刑事证据分类及法律规定探讨

刑事诉讼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正确运用证据,对于确保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犯罪手段日益翻新,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也日益增多,这给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和运用带来了新的挑战。深入研究域外刑事证据分类及法律规定,对于提高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的质量和运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域外刑事证据分类

域外刑事证据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涉及foreign country(其他国家)的证据。根据证据的形式和来源,域外刑事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刑事司法协助证据:指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司法途径请求其他国家提供证据。这种证据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认证,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2. 刑事司法协助函件:指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等)请求其他国家提供证据。这种证据的可靠性相对较低,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 域外证据:指在刑事诉讼中,从境外获取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这种证据的来源较为复杂,可能涉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犯罪嫌疑人的信件、邮件、聊天记录等。

4. 域外犯罪证据:指在刑事诉讼中,与境外犯罪有关的各种证据。这种证据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犯罪时的活动情况、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的通讯记录等。

域外刑事证据法律规定

为了保障域外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域外刑事证据的收集、认证和运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1. 关于域外刑事司法协助证据的收集和认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从外国或者其他国家取得的证据,需要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是否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收集、固定、翻译和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证据,应当排除。

2. 关于域外刑事司法协助函件的收集和认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其他国际组织请求外国提供证据的,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外交途径或者国际组织认证。”对于不认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依据。

3. 关于域外证据的收集和认证,我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从境外获取的证据,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收集、固定、翻译和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证据,应当排除。

4. 关于域外犯罪证据的收集和认证,我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与境外犯罪有关的证据,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收集、固定、翻译和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证据,应当排除。

域外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分类和法律规定是确保刑事诉讼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域外刑事证据的合理分类和法律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刑事诉讼证据的质量和运用水平,为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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