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复议范围及其适用规定解析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范围是什么呢?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发,对刑事诉讼法复议范围及其适用规定进行解析。
刑事诉讼法复议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法复议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否合法。
2.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3.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否与实际不符。
4.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否公正。
5.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否合理。
刑事诉讼法复议适用规定
刑事诉讼法复议范围及其适用规定解析 图1
1. 申请复议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決定等刑事法律文书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判决、裁定、決定等刑事法律文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
2. 申请复议的方式和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并在卷。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采纳的书面决定。
3. 申请复议的费用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应当交纳一定的申请费。
刑事诉讼法复议的程序和结果
1. 刑事诉讼法复议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复议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应当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其中一名是审判长。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合议庭审理复议案件,应当自合议庭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判决。
2. 刑事诉讼法复议的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复议申请,作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