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不予追究,释放犯罪嫌疑人的依据与程序》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被听取陈述的权利、被证明的权利、拒绝回答的权利、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获得合适审判的权利等。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追诉标准,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追究的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本文旨在阐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以及相关的程序和依据。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予追究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悔罪充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追诉标准,那么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追究的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证言、证据、询问笔录等材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提供重要线索或者协助调查而获得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那么应当依法奖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不予追究,释放犯罪嫌疑人的依据与程序》 图1
不予追究的程序和依据
1. 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悔罪充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