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2条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下面是该条款的全文:
第二十条 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及时、效率等原则。
审判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审判组织应当由审判员、检查员、翻译员、记录员组成,符合法定人数。
审判员应当具有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
审判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法律。
审判应当秘密进行,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进行。
审判应当遵循辩论原则,双方当事人有权利进行辩论。
审判应当遵循法律监督原则,审判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审查和判断。
审判应当遵循法律教育原则,审判员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指导当事人合法、有效地行使权利。
审判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得拖延。
审判员应当公正、客观、 impart地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判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要求。
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提供证据、提出异议、要求调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2条全文 图1
审判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