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是一项核心内容,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对这一条款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根据《刑诉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但是,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这一条款明确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采用侦查措施收集证据,但强调了使用证据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这既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程序公正。程序公正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可以采用侦查措施收集证据,但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这表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必须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诉讼的公正性。
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证据合法性原则。证据合法性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包括来源的合法性、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等。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这表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否则将导致证据不合法,无法作为定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图1
该条款还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人权保障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可以采用侦查措施收集证据,但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这表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该条款明确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采用侦查措施收集证据,但强调了使用证据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这既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应当严格遵守该条款,确保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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