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调取证据的程序与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调取证据的程序与要求
刑事诉讼是依法定的程序,通过国家的审判机关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问题。证据是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它关系到案件的事实真相和法律的正确适用。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取证据的程序和要求,旨在确保调取证据的合法性、自愿性和及时性。对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
调取证据的基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调取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调取证据的主体、对象、方法、目的等方面。
2. 自愿性原则:调取证据应当是自愿的,即在调取证据的过程中,调取证据的主体和被调取证据人应当自愿地提供证据,不受任何强制和压力。
3. 及时性原则:调取证据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因证据的缺失或滞后而影响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调取证据的主体和对象
1. 调取证据的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可以调取证据。被调查人、证人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也可以作为调取证据的主体。
2. 调取证据的对象:调取证据的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物品、场所等。
调取证据的方法和要求
1. 调取证据的方法:调取证据的方法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书面询问、口头询问、查询、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等。在调取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因口供的不稳定而导致证据失真。
2. 调取证据的要求:调取证据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调取证据应当以合法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暴力、威胁、利诱等非法手段;(2)调取证据应当向被调取证据人说明来意和目的,并告知其享有拒绝回答的权利;(3)调取证据应当尊重被调取证据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4)调取证据应当制作笔录或者记录,并交还被调取证据人签字或者盖章。
调取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调取证据的程序与要求 图1
1. 调取证据的合法性:调取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调取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调取证据的主体、对象、方法、目的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则视为合法证据。否则,调取证据应当被视为非法证据,不得在诉讼中使用。
2. 调取证据的有效性:调取证据的有效性是指调取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能够发挥证明作用。如果调取证据合法且符合法律规定,则视为有效证据。否则,调取证据应当被视为无效证据,不得在诉讼中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的调取证据的程序和要求,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合法、自愿、及时地调取证据,可以有效地确保案件的事实真相得以揭示,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调取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判断,可以避免非法证据在诉讼中起到重要作用,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