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撤销权的行使与限制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定罪、量刑和执行刑罚的一种法律程序。在刑事诉讼中,撤销权是依法赋予国家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已经发生 legal 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或者已经执行的刑罚进行 review、撤销或者变更的权力。对于刑事诉讼中撤销权的行使与限制,是刑事法学领域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对于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刑事诉讼中撤销权的行使
刑事诉讼中撤销权的行使与限制 图1
1. 撤销权的启动
刑事诉讼中撤销权的启动,主要依赖于诉讼参与人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的规定,被判决有罪的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上诉或者申请再审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提出撤销权。
2.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1)撤销刑事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6条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申请再审案件时,可以依法撤销原判。具体程序如下: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上诉、申请再审案件,认为原判确有错误,可以撤销原判,并可以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审判程序。
(2)撤销刑事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5条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申请再审案件时,可以依法撤销原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