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关于指定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我国最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对指定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规定进行了明确。对该条款进行深入解读,以期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最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关于指定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规定 图1
刑事诉讼法是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被告人、原告的合法权益,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刑事犯罪呈现出日益严峻的形势,刑事诉讼法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2019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第74条关于指定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规定具有重大意义。对该条款进行解读,以期为刑事诉讼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控方应当向被告人、辩护人提供与犯罪事实及证据有关的材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的证言、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照片、录音、录像等。被告人、辩护人有权查阅、复制上述材料。”
第74条的解读
1. 指定犯罪事实及证据的定义
犯罪事实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事实,包括犯罪行为本身、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方法、犯罪动机、犯罪后果等。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用于证明犯罪事实的物质材料。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
2. 控方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控方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向被告人、辩护人提供与犯罪事实及证据有关的材料。具体而言,控方有义务向法庭提供以下材料:(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其 corresponding 的证据;(2)证人的证言及其 corresponding 的证据;(3)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
3. 被告人、辩护人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有权查阅、复制上述材料。具体而言,被告人有权查阅、复制与犯罪事实及证据有关的材料,辩护人有权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74条的实际应用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第74条的规定对于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控方向被告人、辩护人提供与犯罪事实及证据有关的材料,确保了案件事实的清楚、明确。被告人、辩护人有权查阅、复制相关材料,有利于其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为辩护作准备。
刑事诉讼法第74条关于指定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规定,对于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和完善,相信该条款在实际应用中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