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素有严打和严控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素有“严打”和“严控”的特点,这既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基本原则,也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严打”是指对于严重犯罪活动,特别是那些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依法严惩。这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也反映了我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在实践中,对于严重犯罪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要依法从重处罚,并可以采取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包括监视居住、冻结资产等。
“严控”是指对于犯罪活动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密监控、依法打击。这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也反映了我国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在实践中,对于犯罪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要依法采取措施,防止犯罪活动的蔓延,并要及时向机关报告,由机关进行处理。
“严打”和“严控”的特点,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基本原则,也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实践中,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实际运用也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犯罪活动的变化,确保刑事司法公正、效率和人权保障。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素有“严打”和“严控”的特点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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