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全面解读与实务分析
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而其中第120条无疑是修改幅度较大、争议较为激烈的规定之一。该条款对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录音录像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引发了法律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从法律文本出发,结合司法实践,对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进行全面解读与实务分析。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全面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立法背景与修改历程
(一) 立法背景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国家追诉犯罪程序的基本法律,其核心在于保障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的平衡。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效率和透明度的要求日益提高。在此背景下,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其中第120条关于讯问录音录像的规定正是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 修改历程
在本次修法之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并未作出统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刑讯供”、“非法取证”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保障。为解决这一问题,立法机关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多次审议和修改,最终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第120条。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法律文本与核心要义
(一) 法律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二) 核心要义
1. 讯问中的录音录像义务:本条规定要求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进行录音或录像。这一规定强化了对讯问程序的监督机制,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2. 特别案件的要求: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法律规定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即记录声音和图像,而不仅仅是单独录音或录像。
3. 法律效力:本条款不仅明确了机关的义务,也为司法审查提供了依据。在审判阶段,法院可以调取讯问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以核实侦查机关是否遵守法定程序。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实务影响与操作要点
(一) 实务影响
1. 对侦查工作的影响
- 提高了侦查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 增加了取证成本,要求机关在讯问时必须全程记录,这对警力资源提出了更求。
2. 对司法审查的影响
-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据录音录像判断侦查机关的程序是否合法。这有助于减少非法证据的流入。
- 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可以有效防止被告人在审判阶段翻供或者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请求。
3. 对保障的影响
- 本条款强化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使其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受到更全面监督。
- 有助于减少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口供依赖”现象,促进案件审理更加注重客观证据。
(二) 操作要点
1. 录音录像的范围
- 根据法律规定,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进行录音或录像。对于特别重大案件,则需要同步录音录像。
2. 录音录像的方式
- 录音可以是单独的声像记录,也可以通过多种设备记录。实践中多采用数字录音录像技术,便于存储和调取。
3. 录音录像的保存与使用
- 侦查机关应当妥善保管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在审判阶段,如被告人或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时,法院可以指令公诉机关提交相关录音录像作为审查依据。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争议与完善建议
(一) 实务中的争议
1. 技术设备的配备问题
- 部分基层机关反映,由于经费和技术水平限制,并非所有办案场所都具备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条件。
2. 操作规范的统一性
- 目前各地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的认定标准不一,导致录音录像的适用范围存在争议。
3. 证据采信的标准问题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则尚未完全统一,影响了审判程序的效率和公正性。
(二) 完善建议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全面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1. 加强技术装备建设
- 国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为基层机关配备必要的录音录像设备,并定期更新换代。
2. 统一执法标准
- 最高司法机关应当出台具体指导意见,明确“重大犯罪案件”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
3. 健全监督机制
- 建立健全对侦查机关执行录音录像义务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4. 优化证据规则
- 完善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的程序规则,统一司法证明标准,提高审判效率。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
(一) 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衔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而第120条规定的录音录像义务,则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了重要依据。实践中,法院可以通过审查录音录像资料,判断侦查机关是否存在非法取证行为。
(二) 与辩护人会见权保障的衔接
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前有权要求会见辩护律师,并在辩护人的到场下进行讯问。这一权利的实现程度直接影响到录音录像制度的效果。只有当辩护人在场监督时,讯问过程才更具有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 与案件移送起诉的衔接
在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当一并移交相关录音录像资料,并在案卷中注明录音录像的存在及其完整性。这有助于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条件。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对司法实践的长远意义
(一) 提升司法公信力
通过强化讯问过程的记录和监督,减少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使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这种公信力的提升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 推动以事实为中心的审判模式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实施,促使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以事实为中心”的审理模式。法院更多关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而非当事人的口供,提高了判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 促进执法规范化的提高
基层机关为适应新的法律规定,纷纷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这不仅增强了执法活动的法律效果,也提升了机关的社会形象。
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法治进步标志,它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总趋势。尽管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并加强执法和司法力度,这一规定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3. 相关学术论文及实务研究资料
以上是对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详细解读和探讨,涵盖了法律条款的内容、实务影响以及等方面。希望对理解这一重要法律条文有所裨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