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管辖罪名的范围与职责》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罪名,这些罪名主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权利、侵犯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统国家安全利益的犯罪。主要罪名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颠覆罪、投敌危害国家罪、勾结敌人危害国家罪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犯罪。主要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方法等。
侵犯公民权利罪
侵犯公民权利罪是指故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犯罪。主要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他人隐私罪、侵犯商标专用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主要罪名包括: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破坏财产罪、职务侵占罪、职务受贿罪等。
破坏社会秩序罪
破坏社会秩序罪是指故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干扰社会正常运行的犯罪。主要罪名包括: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散布谣言罪、煽动颠覆罪、制造社会矛盾罪、破坏公共设施罪、扰乱公共秩序的其他方法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管辖的罪名还包括:贪污贿赂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故意、非法持有、弹药罪、非法携带、弹药罪等。这些罪名主要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犯罪。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院管辖罪名主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权利、侵犯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等方面。这些罪名旨在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管辖罪名的范围与职责》图1
《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和范围。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范围
《刑事诉讼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责和定位。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包括:
1.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2. 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
3. 对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4. 对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6.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管辖罪名的范围与职责》 图2
1. 侦查权。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涉嫌犯罪的 individuals进行侦查。侦查权的范围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口头或者书面询问、收集证据、查询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
2. 审查权。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查。审查权的范围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犯罪动机、犯罪方法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 起诉权。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起刑事诉讼。起诉权的范围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审判监督权。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审判监督权的范围包括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要求人民法院纠正。
5. 执行监督权。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监督权的范围包括对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求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纠正执行。
6. 保护权。人民检察院有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权的范围包括对遭受犯罪侵害的公民进行保护,为受害公民提供法律帮助。
7. 维护法制权。人民检察院有权维护法制。维护法制权的范围包括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法制的实现。
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犯罪”案件。“犯罪”案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1. 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他人财产,或者将他人财产私自带走,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案件;
2.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物的案件;
3. 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或者商业机密的案件;
4.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使他人获得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使他人遭受损失的案件;
5. 利用职务便利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的案件;
6. 其他利用职务便利取得的案件。
可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包括贪污、受贿、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或者商业机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使他人获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使他人遭受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等案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和范围,包括侦查权、审查权、起诉权、审判监督权、保护权和维护法制权。,《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包括贪污、受贿、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或者商业机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使他人获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使他人遭受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等案件。可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维护法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