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作者:夏沫青城 |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至第162条。这些规定对证据的种类、收集、采纳、排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保证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证据的种类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物证:指在诉讼过程中,对与案件有的物品进行提取、辨认或者证明其来源的证据。

2. 书证:指用文字、图表等方式记录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 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对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诉讼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4. 受审人的供述:指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对犯罪事实的陈述。

5. 录音、录像、图像资料:指对声音、图像等内容进行 capturing、存储、传输和显现的证据。

6. 网络证据:指通过计算机、等网络设备存储、传输的电子数据和网络信息。

7. 勘验笔录:指对犯罪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提取痕迹、收集物证等工作后制作的书面记录。

8. 检查笔录:指对犯罪嫌疑人的物品、人身进行搜索、查获后制作的书面记录。

9. 鉴论:指专业机构对案件中涉及的物品、技术问题等进行分析、判断后得出的。

10. 勘验照片、视频:指对犯罪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摄、录像后形成的图片、视频资料。

证据的收集、采纳、排除

1. 收集:指收集证据的过程。在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强制收集证据。

2. 采纳: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收集到的证据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其作为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采纳使用的意见。

3. 排除: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审查,发现存在瑕疵或者无法证明案件事实的,应当排除使用。

证据的审查、认证

1. 审查:指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的过程。

2. 认证:指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评价,确认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程度。

证据的运用

1.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物证等;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被告人的供述、鉴论等。

2.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原始存在于物品、书证等载体中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从原始证据传来、复制、翻印等过程中形成的证据。

3.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间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根据证据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全面、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图2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图2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从证据的种类、收集、采纳、排除、审查、认证和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为保证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证据的收集、审查、认证和运用,确保案件审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图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图1

以下仅为文章大纲及部分内容。

1. 背景介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性及对证据审查与认定规范的探讨

2. 目的与意义:分析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规则,以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指导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

1. 证据的合法性审查

(1) 证据的来源合法性

(2) 证据的收集、提取程序的合法性

(3) 证据的审查判断标准

2. 证据的可靠性审查

(1) 证据的可靠性评价标准

(2) 影响证据可靠性的因素

(3) 增强证据可靠性的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方法

1.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

(1) 形式审查的运用

(2) 实质审查的运用

2. 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

(2) 证明标准的明确与量化

3. 证明责任的分配与适用

(1) 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2) 证明责任的具体运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的实践问题及对策

1. 证据审查与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1) 证据的收集与使用不规范

(2) 证据审查与认证标准不统一

(3) 证据处理与运用不当

2. 对策建议

(1) 完善证据法律规定,明确证据审查与认证标准

(2) 强化证据审查与认证程序的规范性

(3) 增强司法人员的证据审查与认证能力

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及方法

2. 强调证据审查与认定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3. 对未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工作的展望

注:本回答仅提供文章的大纲及部分内容。完整的文章需根据大纲展开,对每个部分进行详细的论述,字数通常在5000字以上。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拓展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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