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刑事诉讼涉案财务管理办法
贵州省刑事诉讼涉案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州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对涉案财务的管理,确保涉案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涉案财务的定义和范围
涉案财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与案件有关的经济来源、支出、资产和负债等。涉案财务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所得、非法转移到国外的财产、洗钱等。涉案财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涉案人员有关的财产、与涉案犯罪活动有关的财产、与涉案犯罪目标有关的财产等。
涉案财务的管则
(一)合法性原则。涉案财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侵犯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权益。
(二)规范性原则。涉案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规范性、制度化、程序化的原则,确保涉案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
(三)安全性原则。涉案财务管理应当确保涉案财务的安全性,防止涉案财务的流失、挥霍、滥用等,确保涉案财务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涉案财务的管理机构
(一)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涉案财务管理工作,对涉案财务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贵州省公安机关。贵州省公安机关负责对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管理工作,配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做好涉案财务的管理工作。
(三)贵州省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部门负责对涉案财务的财务管理,确保涉案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
贵州省刑事诉讼涉案财务管理办法 图1
涉案财务的管理程序
(一)涉案财务的申报。涉案人员、家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申报涉案财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涉案财务的审核。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对涉案财务进行审核,确认涉案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
(三)涉案财务的处理。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涉案财务,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公安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由贵州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案财务,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处理或者追回。
涉案财务的管理监督
(一)定期检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机关、贵州省财政部门应定期对涉案财务进行检查,确保涉案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
(二)内部审计。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机关、贵州省财政部门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确保涉案财务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开透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机关、贵州省财政部门应依法公开涉案财务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涉案财务的公正处理。
涉案财务的管理责任
(一)涉案人员责任。涉案人员应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案财务的管理工作,对涉案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负责。
(二)有关部门责任。有关部门应依法履行涉案财务的管理责任,确保涉案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涉案财务管理方式,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予废止。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机关、贵州省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