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个人与单位犯罪行为及处罚规定》

作者:好好先生 |

刑法,为维护国家法纪,保护人民利益,惩罚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刑法。刑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犯罪和刑事责任

条 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的规定,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

第二条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个人与单位犯罪行为及处罚规定》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个人与单位犯罪行为及处罚规定》 图1

第三条 犯罪构成,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一切行为要素的集合,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状态。

第四条 犯罪形态,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

犯罪分类

第五条 犯罪分为:严重犯罪和轻微犯罪。

第六条 严重犯罪,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等情节恶劣的犯罪。

第七条 轻微犯罪,是指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情节较轻的犯罪。

刑事责任的承担

第八条 刑事责任的承担,分为:刑事处罚和刑事强制措施。

第九条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出处境。

第十条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刑事拘留。

犯罪预防和刑事矫治

第十一条 犯罪预防和刑事矫治,是实现犯罪预防、减少犯罪、改善社会的重要措施。

第十二条 预防和矫治犯罪,应当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加强教育、管理、服务、医疗、司法等方面的综合措施。

刑事诉讼

第十三条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过程。

第十四条 刑事诉讼,应当依法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刑事司法解释,是指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刑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根据法律和司法实践制定的解释。

第十六条 刑事司法解释,应当符合刑法的规定,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批准。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刑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刑法解释权归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个人与单位犯罪行为及处罚规定》的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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