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保管与使用

作者:好好先生 |

证据的收集、保管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保管与使用

条: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合法性、正确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章。

第二条: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的收集、保管和使用,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和方法:

(一)证据的收集,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不得使用威胁、利诱、欺骗等非法手段。

(二)证据的保管,应当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损毁、灭失或者被篡改。

(三)证据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效益的原则,不得滥用证据或者违背法律规定使用证据。

第四条:者和方式:

(一)收集证据,应当根据案件的需要,制定收集证据的计划和方法。收集证据应当尽可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事实。

(二)保管证据,应当建立证据保管制度,明确证据保管的责任人员和程序。证据保管应当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损毁、灭失或者被篡改。

(三)使用证据,应当根据案件的需要和法律规定,经过审查认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使用证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效益的原则,不得滥用证据或者违背法律规定使用证据。

第五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六条: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可以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其不被泄露。

第七条:和方法:

(一)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划归国家秘密载体或者商业秘密载体专门保管。

(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采取加密、解密等技术手段,确保其不被泄露。

(三)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对证据的安全性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八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侦查措施收集证据。

第九条:和方法:

(一)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经过审查认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保存在侦查机关指定的专门场所,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侦查机关应当建立证据保管制度,明确证据保管的责任人员和程序。

第十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收集证据。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保管与使用 图1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保管与使用 图1

第十一条:和方法:

(一)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经过审查认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保存在查封、扣押、冻结机关指定的专门场所,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查封、扣押、冻结机关应当建立证据保管制度,明确证据保管的责任人员和程序。

第十二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鉴定措施收集证据。

第十三条:和方法:

(一)鉴定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经过审查认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鉴定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由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确保其公正性和可靠性。

(三)鉴定机构应当建立证据保管制度,明确证据保管的责任人员和程序。

第十四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勘验、检查措施收集证据。

第十五条:和方法:

(一)勘验、检查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经过审查认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勘验、检查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由有资格的机关进行勘验、检查,并确保其公正性和可靠性。

(三)勘验、检查机关应当建立证据保管制度,明确证据保管的责任人员和程序。

第十六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录取措施收集证据。

第十七条:和方法:

(一)录取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经过审查认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录取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由有资格的机关进行录取,并确保其公正性和可靠性。

(三)录取机关应当建立证据保管制度,明确证据保管的责任人员和程序。

第十八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其他措施收集证据。

第十九条:和方法:

(一)其他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经过审查认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其他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由有资格的机关进行收集,并确保其公正性和可靠性。

(三)其他措施收集的证据,应当保存在收集机关指定的专门场所,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排除法收集证据。

第二十一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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