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

作者:心葬深海 |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至第157条。这些规定对于确保刑讯供排除、确保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刑讯供排除。在刑事诉讼中,不得使用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迫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和其他人员作证。如果使用这些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使用,法院应当排除这些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和其他人员提供的供述,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和其他人员作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审判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和其他人员的供述,应当分别记录和审查。记录应当准确、完整,以便在审判过程中使用。审查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防止刑讯供、威胁、利诱等情况的发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审判人员对证据应当分别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应当分别进行审查。,审判人员应当对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等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至第157条。这些规定对于确保刑讯供排除、确保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图1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图1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重点关注其对传统传讯方式的影响,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效果和问题。文章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传讯的基本原则,然后详细阐述了传讯方式的创改革,探讨了在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新刑事诉讼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带来了重大变革。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是本次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新法对传唤、询问方式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力求提高诉讼效率,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进行分析,以期为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新刑事诉讼法传讯的基本原则

新刑事诉讼法傳訊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强制则: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在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使用强制力,对于拒绝配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2. 尊重人权原则:在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尊重其合法权益,不得使用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迫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证。

3. 自愿性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愿提供证据。在传唤、询问过程中,侦查、审查、审判人员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证据。

4. 合法性原则:传唤、询问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侦查、审查、审判人员的传唤、询问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权力。

传讯方式的创改革

新刑事诉讼法对传讯方式进行了创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新法规定,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在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同步进行录音录像。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证据灭失或证据被篡改而产生的冤假错案。

2. 采用技术手段辅助传讯:新法允许侦查、审查、审判人员使用录音、录像、网络传输等技术手段辅助传讯,提高传讯效率,降低传讯成本。

3. 传唤方式的变化:新法明确了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方式,包括书面传唤、电话传唤、网络传唤等。这种多样化的传唤方式,有利于提高传唤的效率和效果。

4. 传唤时的告知权利:新法规定,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应当在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告知其权利,如拒绝回答、拒绝提供证据等。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

虽然新刑事诉讼法对传讯方式进行了创改革,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技术手段的应用存在困难:技术手段的运用需要专门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对于一些基层法院和侦查机关来说,硬件设备的投入和人员的技术培训是一大挑战。

2. 传唤效果受到影响:由于传唤方式的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传唤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如电话传唤中可能出现的信号干扰等。

3. 告知权利的落实存在难度:在实际操作中,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可能存在忽略告知权利的情况,需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 图2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 图2

建议和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 加大技术手段的投入和培训: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技术手段的投入,并开展针对侦查、审查、审判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应用技术水平。

2. 完善传唤制度:建议对传唤制度进行完善,如明确传唤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增加传唤的次数和时间限制等,以提高传唤效果。

3. 加强告知权利的监督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侦查、审查、审判人员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告知权利得到有效落实。

4.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侦查、审查、审判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其在传讯过程中依法行事。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讯的改革与进步,对于提高我国刑事诉讼效率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改革和完善传讯制度,确保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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