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及其适用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三种情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指控的犯罪行为,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些特定条件,法院可以决定不起诉的一种情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及其适用 图2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严重。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由檢察院提出,经法院审查后作出。
犯罪情节较轻
犯罪情节较轻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相对较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由檢察院提出,经法院审查后作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无法进行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因此无法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由检察院提出,经法院审查后作出。
以上三种情形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这三种情形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如果一起案件中满足以上两种或以上的情形,法院可以依据最严重的 scenario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及其适用图1
概念及意义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法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司法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不起诉有三种情形: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且认罪态度好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门槛,但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恶劣的;以及其他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不起诉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权具有重要作用。
不起诉的种情形: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门槛。在不起诉的种情形中,对于这种危害性较小的犯罪行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实践中,对于这类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涉及刑法分则中危害性较小、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2. 涉及亲身体验、危害后果较小的犯罪行为;
3. 涉及犯罪行为人年龄较小、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
对于这种不起诉的决定,既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又能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行为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起诉的第二种情形: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门槛,但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恶劣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门槛,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的程度。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犯罪行为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门槛,也可能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需要依法予以处理。对于这种情节显著轻微但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在不起诉的第二种情形中,法院可以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实践中,对于这类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涉及犯罪行为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2. 涉及犯罪行为人多次违法犯罪、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3. 涉及犯罪行为人利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
对于这种不起诉的决定,既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又能充分体现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注,对犯罪行为人给予严惩。
不起诉的第三种情形:其他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行为
其他情节显著轻微,是指对于某种犯罪行为,虽然根据刑法的规定,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但在其他方面,犯罪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犯罪动机等方面,具有显著轻微的特点,不认为是犯罪行为。对于这种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情况,在不起诉的第三种情形中,法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实践中,对于这类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涉及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由于精神疾病、年龄幼小、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无法达到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程度;
2. 涉及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由于错误认识、误解、误伤等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无法达到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程度;
3. 涉及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由于合法行为、无罪行为等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无法达到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程度。
对于这种不起诉的决定,既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又能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行为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及其适用,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对于这三种不起诉情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制度既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又能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行为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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