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补充刑事诉讼法》

作者:King |

总则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章总则

条补充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补充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补充刑事诉讼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刑事诉讼。

第三条《补充刑事诉讼法》的宗旨是保障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和其他参与刑事诉讼的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补充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得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刑事诉讼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有限的原则。

第六条刑事诉讼应当尊重人权,保障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和其他参与刑事诉讼的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刑事诉讼应当依法审判,确保案件的真相得以揭示,被告人的无罪推论得到充分保障。

第八条刑事诉讼应当注重教育、感化、挽救,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犯罪集团的处理

第九条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集团,在刑事诉讼中应当适用本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补充刑事诉讼法》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补充刑事诉讼法》 图1

第十条犯罪集团的主犯或者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成员,应当被判处重罚。

第十一条对于犯罪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可以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二条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予以合并审理。

证据收集和审查

第十三条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收集、固定、审查证据。

第十四条证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

第十五条审查证据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十六条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技术手段收集、审查证据,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判程序

第十七条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判。

第十八条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集中审理的方式进行审判。

第十九条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应当公开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

刑事诉讼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十条刑事诉讼的执行应当依法进行。

第二十一条对于刑事诉讼中的判决、裁定,应当依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依法决定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执行机关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对于刑事诉讼中的刑期执行,执行机关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补充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对于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补充规定的法律,对于保障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和其他参与刑事诉讼的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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