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137条之规定解读与应用

作者:怎忆初相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式。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刑诉法第137条规定了补充侦查的规定。本文旨在解读刑诉法第137条的规定,分析其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践提供参考。

刑诉法第137条的规定解读

(一)补充侦查的概念与意义

补充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已经完成的侦查工作,因犯罪事实、证据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补充调查、收集证据或者排除某些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进行的一种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对于保证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提高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137条之规定解读与应用 图1

刑事诉讼法第137条之规定解读与应用 图1

(二)补充侦查的程序

1. 侦查机关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在补充侦查期间不得离开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城市或者国(境)。

2. 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补充侦查期间参加侦查机关组织的询问、辨认、检查、勘验、检查现场等活动。

3. 侦查机关应当将补充侦查的情况通知犯罪嫌疑人和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4. 补充侦查的内容应当记录在案卷中,由侦查机关保存。

刑诉法第137条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的应用

(一)补充侦查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有助于排除犯罪

在某些刑事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已经基本查清,但存在部分犯罪事实或证据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这时,侦查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补充侦查,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故意杀人案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方法、犯罪后果等方面已经基本明确,但缺乏部分物证或者重要证人的证言,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收集相关证据,进一步固定犯罪事实,以确保案件正确处理。

(二)补充侦查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案件质量

在某些刑事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尚未被完全查清,或者存在部分犯罪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的情况。这时,侦查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补充侦查,进一步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提高案件质量。在故意抢劫案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方法、犯罪后果等方面已经基本明确,但缺乏部分物证或者重要证人的证言,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收集相关证据,进一步固定犯罪事实,以确保案件正确处理。

(三)补充侦查应当注意合法性、及时性和必要性

1. 合法性:补充侦查应当遵循《刑诉法》的规定,由侦查机关进行,并且不得滥用侦查权力。侦查机关在进行补充侦查时,应当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2. 及时性:补充侦查应当尽可能及时进行,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在补充侦查期间逃逸、死亡或者破坏证据。侦查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合理安排补充侦查的时间,确保补充侦查的及时性。

3. 必要性:补充侦查应当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有明确的目的和意义。侦查机关在进行补充侦查时,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补充侦查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补充侦查,提高诉讼效率。

刑诉法第137条规定了补充侦查的规定,对于保证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提高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实践中,侦查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补充侦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补充侦查时,侦查机关应当注意合法性、及时性和必要性,确保补充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效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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