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审:由谁审理?》
刑事诉讼法再审:由谁审理?
刑事诉讼法再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证据或者情节时,依法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对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关于刑事诉讼法再审的由谁审理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对此进行探讨。
刑事诉讼法再审的提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刑庭审判人员对案件判决、裁定后,如果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情节,应当依法刑庭审判人员10%以上不满100%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审判长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刑庭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可见,刑事诉讼法再审的提起,既可以由审判人员主动提起,也可以由审判长依职权提起。
刑事诉讼法再审的审理
1.合议庭的设立与审判
《刑事诉讼法再审:由谁审理?》 图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第2款的规定,合议庭由3名审判人员组成,其中1名审判长担任组长。合议庭成员的确定,应当遵循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合议庭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和审判经验,以确保审判质量。在审判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对新事实、证据或者情节的审核
在刑事诉讼法再审中,合议庭的主要任务是对新的犯罪事实、证据或者情节进行审核。对于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情节,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审查,判断其是否对案件定性、量刑产生影响。对于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情节,如果确实对案件定性、量刑产生影响,合议庭应当依法重新审理案件。
刑事诉讼法再审的程序
1.申请再审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第3款的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其他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程序。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2.审查程序
在刑事诉讼法再审中,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成员应当对申请再审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的范围;是否达到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的数量;申请是否合法等。
3.审理程序
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成员审查完毕后,如果认为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的条件,应当决定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在重新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再审的由谁审理问题,涉及到审判人员选取、对新事实、证据或者情节的审核和审理程序等方面。为了确保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公正、公平,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刑事诉讼法再审的由谁审理问题,确保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实施能够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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