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力?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依法对 accused人进行审查、定罪和量刑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即指控者和被指控者,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旨在探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力,并分析这些权力的性质、范围及其行使的方式。
当事人的权力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力? 图1
1. 控诉权
控诉权,是指当事人对犯罪行为享有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请求审判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或者自首,要求依法审判。当事人还有权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 辩护权
辩护权,是指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通过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无罪辩护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辩护人,并有权要求辩护人提供辩护意见。当事人还有权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 申请回避权
申请回避权,是指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等回避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等回避,以保证审判活动的公正、公平。当事人还有权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 对了证人保护的权力
对了证人保护的权力,是指当事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对证人进行保护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对证人进行保护,以保障证人的安全、尊严。当事人还有权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控诉权、辩护权、申请回避权和对了证人保护的权力。这些权力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有权行使这些权力,以保证审判活动的公正、公平。当事人还有权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