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见证人的规定及数量

作者:邪念 |

刑事诉讼法中见证人的规定及数量 图1

刑事诉讼法中见证人的规定及数量 图1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依法对 accused人进行审查、判断,以便对是否犯罪及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作出的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见证人作为了解案情、提供情况的证人,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见证人的规定及数量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规定,对《刑事诉讼法》中见证人的规定及数量进行详细的探讨。

刑事诉讼法中见证人的规定

1. 见证人的资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作证人应当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有表达能力的成年人。根据第130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证人:(一)犯罪分子;(二)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三)与案件有其他利益关系的个人;(四)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

2. 见证人的职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3款的规定,见证人应当如实陈述所见到的事实,不得歪曲、隐瞒或者改变事实。见证人还应当协助调查、收集证据,向法庭提供真实的、完整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中见证人的数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2款的规定,有多名见证人的,应当推选一名见证人作证。在闭案审理时,有多名见证人的,可以 all见证人作证。在 open审判时,可以由陪审团中的 一名见证人作证。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见证人的规定及数量,为保证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通过 properly selecting和运用见证人,可以更好地发挥其证人作用,为案件事实的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持。对于见证人的资格和职责,也需要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和执行,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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