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的概念及特征解析|非法证据|证据特性|法律排除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证据的认定与排除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如何准确界定非法证据的概念,并对其特征进行深入分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从概念、分类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角度,对非法证据这一重要主题展开全面探讨。
非法证据的概念与内涵
违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收集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手段或程序所获得的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证据主要包含以下几类: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如果采用刑讯供等非法方法收集,则属于非法证据;二是证人陈述和被害人陈述,如果是在暴力或威胁下取得的,同样被视为非法证据;三是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在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收集,若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无法补正或者合理解释,也应归入非法证据范畴。
对非法证据的概念理解可以包含以下几个关键点:非法证据的获取方式具有违法性。无论是采用刑讯供手段取得口供,还是通过暴力威胁迫使证人作证,这些行为皆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取证程序的规定。非法证据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言词类证据,也包含实物类证据;既有直接来源于违法行为的证据,也有在后续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证据。非法证据的存在可能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公,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非法证据的分类与特征
1. 言词证据
非法证据的概念及特征解析|非法证据|证据特性|法律排除 图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刑讯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具体到实践中可以将以下几种情况纳入考量:
(1)明确施加暴力或威胁所获得的口供
张三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在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对其实施 electric shock(电击),最终迫使张三承认了犯罪事实。这种情况下取得的供述即为非法证据。
(2)通过引诱、欺骗等 softer methods(柔和手段)获取的口供
李四在案件中本应处于无罪地位,但侦查机关通过 promises of leniency(许诺减轻处罚)等方式诱导其作出不利于己的陈述。这种情况下取得的供述同样属于非法证据范畴。
2. 实物证据
对于物证、书证等实物类证据,《刑事诉讼法》并未完全禁止其作为非法证据的可能性,但如果收集程序违规且无法补正,则该证据应当被排除:
(1)收集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规定
在没有 search warrant(搜查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搜查并扣押物品。这种情况下取得的物证需通过 judicial review(司法审查),通常会被认定为非法证据。
(2)收集方式严重侵犯公民权利
非法证据的概念及特征解析|非法证据|证据特性|法律排除 图2
如采用非法拘禁的方式强制获取相关书证,即使该证据具有很高证明价值,其收集过程的违法行为仍然决定了其应当被排除。
3. 证人与被害人陈述
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获得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同样属于非法证据范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暴力或威胁并不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上的 coercive measures(强制手段):
王五因目睹一起杀人案件而成为关键证人,但因其拒绝作证,办案人员采取了对其家人 safety threats(安全威胁),最终迫使王五改变了证词。
赵六在遭受持续审讯 pressure(压力)后,出于自保心理而作出了不利于己的陈述。
非法证据认定中的特殊问题
1. 刑讯供的含义与标准
广义概念:不仅限于 physical torture(身体酷刑),还包括 psychological coercion(心理强制)
狭义概念:指采用暴力手段迫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的行为
实践中难以准确定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境进行判断。
2. 证据分类对非法证据认定的影响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对待
《刑事诉讼法》对言词证据的规制更为严格,除非能够证明收集过程合法,否则此类证据应当被排除。
物证、书证的特殊性
即使收集程序存在瑕疵,在可以通过补正措施的情况下仍可作为定案依据。
3. 非法证据与非法取得证据的关系
非法证据特指在收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所得的证明材料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