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刑法罪名图表对比看犯罪新动向
2017年,中国刑法领域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变化,对中国2017年的刑法罪名进行并通过图表对比的方式,看犯罪的新动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2017年刑法新增罪名的情况;二是2017年刑法修改的情况;三是在2017年,刑法领域中出现的新动向。
新增罪名情况
2017年,中国刑法共新增了11个罪名,这些新增罪名主要涉及互联网犯罪、金融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方面。具体如下:
1. 网络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而新增的。随着网络的发展,个人信息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该罪名应运而生。
2.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越来越普遍,该罪名也应运而生。
3.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该行为不仅包括了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还包括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4.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包括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还包括其他行为,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5.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包括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还包括其他行为,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6.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罪
该罪名是针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而新增的。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7.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8.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9.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罪
该罪名是针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行为而新增的。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10.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1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罪
该罪名是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行为而新增的。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
修改情况
2017年,中国刑法对一些罪名进行了修改,主要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金融犯罪和互联网犯罪等方面。具体如下: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2017年,该罪名进行了修改,将“情节恶劣”修改为“造成严重后果”。
2.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罪
2017年刑法罪名图表对比看犯罪新动向 图1
该罪名是针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而新增的。2017年,该罪名进行了修改,将“情节恶劣”修改为“造成严重后果”。
3.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2017年,该罪名进行了修改,将“情节恶劣”修改为“造成严重后果”。
4.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2017年,该罪名进行了修改,将“情节恶劣”修改为“造成严重后果”。
5.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2017年,该罪名进行了修改,将“情节恶劣”修改为“造成严重后果”。
6.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名是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新增的。2017年,该罪名进行了修改,将“情节恶劣”修改为“造成严重后果”。
新动向
2017年,中国刑法领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主要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金融犯罪和互联网犯罪等方面。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越来越普遍,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中国刑法新增了多个罪名,如网络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这些新罪名反映了社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高度关注。
2. 金融犯罪
金融犯罪一直是中国刑法领域中的重要内容。2017年,中国刑法对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了修改,如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罪等。这些修改反映了社会对金融犯罪的高度关注。
3. 互联网犯罪
互联网犯罪是近年来迅速崛起的一种新型犯罪形式。2017年,中国刑法对一些互联网犯罪进行了修改,如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罪等。这些修改反映了社会对互联网犯罪的高度关注。
2017年,中国刑法新增了一些新罪名,修改了一些旧罪名,反映了社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金融犯罪和互联网犯罪的高度关注。未来,中国刑法将继续完善,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打击犯罪行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