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过缓刑的人属于累犯吗?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
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的定义
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又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分为两种: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在五年内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又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特别累犯是指在五年内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再次故意犯罪的人。
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的判断标准
《判过缓刑的人属于累犯吗?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 图2
判断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主要依据以下两个方面:
1. 判刑依据:判断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要看其判刑依据。如果判刑依据是刑法中的累犯规定,即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又因犯罪被判处刑罚,那么这个人就属于累犯。
2. 犯罪情况:判断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还要看其犯罪情况。如果判过缓刑的人再次故意犯罪,那么就属于累犯。如果其犯罪情况不构成累犯,那么就不属于累犯。
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的具体分析
A. 如果判过缓刑的人再次故意犯罪,那么属于累犯。甲人在缓刑期间,因不思进取,又犯了新罪,那么甲人属于累犯。
B. 如果判过缓刑的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新罪,那么不属于累犯。乙人在缓刑期间,遵守了法律,没有再次犯罪,那么乙人就不属于累犯。
C. 如果判过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自动投案自首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查明其他犯罪事实,可以减轻处罚,但并不意味着不属于累犯。丙人在缓刑期间,自动投案自首,并协助司法机关查明了一起犯罪事实,那么丙人仍然可能被认定为累犯。
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要根据其判刑依据和犯罪情况来判断。如果其再次故意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较重,那么就属于累犯。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新罪,那么就不属于累犯。
《判过缓刑的人属于累犯吗?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图1
判过缓刑的人属于累犯吗?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
问题的提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对于累犯的定义,我国《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并处罚金,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罪作出重罚。”判过缓刑的人,如果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否应视为累犯,是否应当对新罪作出重罚呢?
法律规定的解读
(一)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应当以新罪是否发生为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判断被判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应当以新罪是否发生为标准。也就是说,只要在缓刑期间被判刑的人再次犯了新罪,就应视为累犯,应当对新罪作出重罚。
(二)累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累犯,我国《刑法》第65条第3款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表明,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的处罚应当比非累犯更加严厉。
司法实践中的界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的界定,主要应参考以下几点:
(一)是否犯新罪
判断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应当看其是否犯了新罪。如果在缓刑期间被判刑的人再次犯了新罪,那么就应视为累犯。
(二)新罪的性质
判断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还应当考虑新罪的性质。如果新罪的性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等,那么就应视为累犯,并应当对新罪作出重罚。
(三)缓刑期限的影响
判断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还应当考虑缓刑期限的影响。如果缓刑期限已过,且被判刑的人没有再犯新罪,那么就不应视为累犯。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的界定,主要应当以是否犯了新罪为标准,还要考虑新罪的性质和缓刑期限的影响。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界定判过缓刑的人是否属于累犯。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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