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希望与放任:探究犯罪构成要件及其影响》

作者:谴责 |

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犯罪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希望与放任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两个重要因素,对于犯罪构成具有重要的影响。通过对这两个因素的探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犯罪的本质,为我国刑法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希望与放任的概念及其区分

(一)希望的概念及其影响

希望,是指行为人对于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具有积极的期待和追求。当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对于其行为可能触犯法律有所预见,并积极追求此结果时,我们可以称之为“有希望”。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犯罪构成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放任的概念及其影响

放任,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对于其行为可能触犯法律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不积极追求,也不反对。当行为人对于其行为可能触犯法律的结果不加谋求,任由其发生时,我们可以称之为“放任”。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具有消极性和被动性,对于犯罪构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希望与放任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希望与放任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地位

犯罪构成要件是评价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本依据。在犯罪构成要件中,希望与放任是两个重要的因素,对于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对于希望,如果行为人具有希望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其行为构成犯罪;反之,如果行为人没有希望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对于放任,如果行为人具有放任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其行为构成犯罪;反之,如果行为人没有放任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希望与放任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作用

希望与放任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刑法中的希望与放任:探究犯罪构成要件及其影响》 图1

《刑法中的希望与放任:探究犯罪构成要件及其影响》 图1

1. 希望与放任是评价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 subjective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对于其行为触犯法律的结果的期待和追求。希望与放任,正是评价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重要因素。

2. 希望与放任是评价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本身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希望与放任,也是评价行为人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

希望与放任在具体犯罪行为中的体现

(一) hope

1. 犯罪构成要件中 hope 的体现

犯罪构成要件中的 hope,主要体现在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期待和追求上。具体表现为:

(1)犯罪目的: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犯罪目的,即希望达到一定的犯罪后果。如盗窃犯希望取得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设施犯希望损害公共利益等。

(2)犯罪意图: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犯罪意图,即希望实施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犯希望伤害他人,故意传播病毒犯希望传播病毒等。

(二)放任

1. 犯罪构成要件中放任的体现

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放任,主要体现在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态度上。具体表现为:

(1)犯罪结果: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对于其可能触犯法律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不积极追求,也不反对。如商店主对于店内商品被盗窃的结果,表现为不积极追求,也不反对,任由其发生。

(2)犯罪行为: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对于其可能触犯法律的行为不加谋求,任由其发生。如间接故意犯罪犯,对于其犯罪结果的态度是放任的,任由犯罪结果的发生。

希望与放任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两个重要因素,对于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通过对这两个因素的探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犯罪的本质,为我国刑法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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