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视角下的网络信息犯罪治理与应对

作者:异魂梦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作为一项新型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高发态势。从法律视角出发,结合司法案例与实践情况,深入分析“帮信罪”的法律适用、犯罪手段、社会危害以及预防对策。

“帮信罪”的法律界定与司法现状

“帮信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具体规定于刑法第287条之二。该条款明确指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通过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完成相应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从司法实践来看,“帮信罪”的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扩张性。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正在实施网络犯罪,客观上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或帮助,即可构成此罪。“明知”的认定是关键。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通常会结合行为人的供述、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等证据来综合判断其主观故意。

“帮信罪”视角下的网络信息犯罪治理与应对 图1

“帮信罪”视角下的网络信息犯罪治理与应对 图1

我国法院受理的“帮信罪”案件数量呈快速态势。从犯罪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为网络诈骗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二是为游戏代理游戏;三是在社交软件中建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秘密聊天群;四是、、手机卡等行为。

“帮信罪”的技术作案手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犯罪分子利用新技术实施犯罪的方式也日趋多样化。传统的“”已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隐蔽的作案设备,如“猫池”(Modem Pool)、GOIP、多卡宝、VoIP等。

这些新型作案工具使得犯罪活动更为智能化、产业化:

1. 匿名化通讯:通过加密聊天软件,犯罪分子可以隐藏真实身份,逃避公安机关的监管。

2. 多地协同作案:利用VOIP技术,犯罪分子可以在A地接单、B地实施、C地收网,形成完整的犯罪链条。

3. 快速资金流转: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和多级分账体系,赃款可以短时间内转移至多个账户,降低追查难度。

“帮信罪”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与保护

未成年人因其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弱,往往成为“帮信罪”的受害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青少年好奇、贪玩的心理特点,在社交软件中设置游戏代理游戏、网络兼职等陷阱项目,诱导其参与犯罪活动。

典型案例:

游戏诈骗:以游戏为名,要求未成年人提供个人信息或支付押金。

虚拟货币交易:利用平台漏洞,教唆未成年人进行套利操作。

隐私泄露问题:部分未成年人为了获取游戏装备,被迫在网络上公开个人信息。

对此,需要加强法律保护和教育引导: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区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帮信罪”中的责任承担。

2. 建立网络环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阻断针对未成年人的非法信息。

3. 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模式,提升青少年的网络安全素养。

“帮信罪”的法律实践与量刑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犯罪链条化:一个完整的“帮信罪”犯罪网络通常包括技术提供者、资金渠道提供者、广告推广者等多个环节。

跨区域作案:由于互联网的无地域性特征,犯罪分子往往分布在多个省市,增加了取证难度。

在量刑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情节严重程度:如涉案金额大小、受害人数多少等。

2. 主观恶性程度:如果行为人具有故意为之的心态,则会从重处罚。

3. 积极配合态度:犯罪嫌疑人是否如实供述情况、退赃退赔等。

对于“帮信罪”的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 不具备社会危险性;

3. 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帮信罪”的预防与打击对策

针对“帮信罪”犯罪的高发态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治理:

1. 技术手段升级:研发新型网络监控系统,提高对异常交易、通讯行为的识别能力。

2. 法律制度完善:细化“明知”的认定标准,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3. 警企联动协作: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并与公安机关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帮信罪”视角下的网络信息犯罪治理与应对 图2

“帮信罪”视角下的网络信息犯罪治理与应对 图2

4. 社会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宣讲等形式,增强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未来的治理中,还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网络犯罪的“技术对抗”趋势;

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有效衔接;

国际合作打击跨境网络犯罪。

“帮信罪”的出现反映了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面临的全新挑战。面对这一新型犯罪形态,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构建起全方位的防护体系。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技术手段的进步,才能有效遏制“帮信罪”等网络信息犯罪的蔓延趋势,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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