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作者:Boy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呈现出智能化、隐蔽化和跨地域化的趋势。“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形态,在司法实践中日益频繁地被提及和审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案例,深入探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在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的关键环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与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该罪名的设立旨在打击为网络犯罪提供辅助和支持的行为,切断网络犯罪的技术和资金链条。

从司法实践中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1

1. 提供域名解析、服务器租赁等技术服务;

2. 通过社交平台、论坛等方式进行广告推广;

3. 利用支付工具为犯罪所得进行洗钱;

4. 开发、销售用于犯罪的软件或工具;

5. 其他形式的帮助行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需要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条文,并妥善处理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明知”的认定标准

“明知”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主观要件。司法实践中,“明知”通常是根据客观事实推断得出。

行为人与上游犯罪分子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或者曾因类似行为受到过法律处罚;

行为人收取的服务费明显高于市场价;

行为人刻意选择不知名的网络服务提供商;

行为人在被询问时表现出异常的紧张或回避态度。

(二)“帮助行为”的类型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帮助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技术支持: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域名租赁等;

2. 广告推广: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犯罪信息,吸引潜在被害人;

3. 支付结算:为犯罪资金的流转提供渠道;

4. 系统开发:设计或改进用于犯罪的技术工具。

(三)共犯理论与主从犯认定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行为人往往处于从属地位,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进行主从犯区分。

如果行为人仅为提供技术支持,则通常认定为从犯;

如果行为人参与策划或组织犯罪,则可能被认定为主犯。

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由于网络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技术性,不同地区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可能会存在认识差异。

对“明知”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宽严不一;

对“帮助行为”与“单位犯罪”之间的界限把握不够清晰;

在量刑尺度上可能出现畸轻或畸重的情况。

(二)证据收集与固定

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需要特别注意电子数据的收集和固定。

必须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

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追踪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

应当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三)刑罚适用与社会警示

在量刑时,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 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2. 犯罪造成的实际危害后果;

3. 行为人是否具有前科劣迹;

4. 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

与相关罪名的区分

(一)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2

主观方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仅需知道赃物来源于非法活动;

客观行为:前者强调提供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等网络相关服务,而后者则侧重于对犯罪所得的窝藏、转移或销售。

(二)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区别

两者的界限主要在于: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将要实施犯罪,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则是直接通过技术手段参与犯罪活动;

从客观行为来看,前者表现为辅助性、支持性的服务提供,后者则更多体现为直接使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预防与打击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适用标准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尺度,明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基准。

(二)强化证据审查工作

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特别注意电子数据的收集和固定,确保每一份证据材料都具备充分的证明力。

(三)加强部门间协作

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往往需要网信办、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必须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打击网络犯罪的强大合力。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不仅关系到网络空间的清朗,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审查机制,并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打击网络犯罪的强大合力。也要通过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本文案例均为虚拟创作,如有雷同,请联系删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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