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开庭公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将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件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
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李四利用互联网实施网络诈骗犯罪,共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人民币5000元,美元1000元。
时间和地点
审理时间:2022年12月10日9时00分
审理地点:中级人民法院
旁听人员
为保证庭审的公正、公平、公开,现邀请以下旁听人员:
1. 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2.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3. 机关工作人员
4. 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受害者代表
请旁听人员准时参加庭审,并遵守庭审纪律。
注意事项
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开庭公告 图1
1. 请旁听人员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在庭审开始前向法庭工作人员出示。
2. 请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通信工具进入法庭。
3. 请旁听人员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擅自离场、喧哗、干扰庭审秩序。
4. 请旁听人员尊重法庭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法庭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者进行侮辱、威胁和伤害。
特此公告。
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5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