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纪要解读与法律实务分析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还为电信诈骗、网络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滋生土壤,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了巨大威胁。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地司法机关均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高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此类犯罪制定的地方性指导意见。该纪要的出台,不仅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了统一标准,也为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概念与法律适用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一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根据第286条之一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也应以该罪定罪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纪要解读与法律实务分析 图1
纪要对此类犯罪提出了六点具体意见:
1. 主观明知认定:强调"明知"是构成该罪的重要要件。不仅包括直接故意,也包含间接故意情形。
2. 情节严重标准: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 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 为20人以上发送诈骗信息的
- 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 共同犯罪处理:对与上游犯罪人通谋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4. 违法所得处理:明确了违法所得的认定方法及赃款赃物处理规则。
5. 单位犯罪界定:细化了对单位实施此类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原则。
6. 宽严相济政策:提出要根据具体情节,在法定幅度内判处刑罚,并注重财产刑的适用。
纪要的独特之处
与2020年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相比,纪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地方特色:
1. 细化了"情节严重"标准:
- 将违法所得数额由原来的五万元降低为一万元
-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案件实际被侦破数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2. 增设了量刑指导系数:
- 根据涉案人数、犯罪地域范围等设置了不同基准刑
- 明确了从宽处罚和从严处罚的具体情节
3. 强化了对单位犯罪的规制:
- 要求重点打击为上游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网络科技公司
- 规定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纪要解读与法律实务分析 图2
4. 明确了证据审查规则:
- 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提出具体要求
- 规定了"查证属实"的具体认定标准
法律实务中的重点问题
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时,以下实务难点需要重点关注:
1. 罪与非罪界限:部分技术提供者可能仅出于商业目的,并不知道客户的真实用途。司法实践中需严格审查主观明知要素。
2. 证据收集难度:
- 电子证据易灭失、难固定
- 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调取困难
3. 法律适用统一性:
- 不同地方法院对"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可能存在不同把握
- 上下游犯罪的处罚衔接问题
4. 单位犯罪追责:
- 如何准确界定公司直接责任人员
- 处罚力度与企业合规要求如何平衡
司法建议与防范对策
针对上述难点,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证据收集规范:公检法机关应建立统一的电子证据采集标准。
2. 统一法律适用尺度:
- 最高法院应及时出台统一指导意见
- 组织专题培训确保法律适用一致
3. 完善企业合规机制:
- 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从业规范
- 企业应建立风险审查和信息披露制度
4. 注重社会治理创新:
-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技术伦理建设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顽疾。纪要的发布,为打击该类犯罪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依据,也对法律实务工作提出了更求。公检法机关需要严格把握罪名适用标准,在确保打击力度的也要注意防止"一刀切"式处理。
有必要在以下方面继续深化:
- 建立健全犯罪预防机制
- 完善跨境追逃追赃机制
- 探索新型技术手段的法律规制
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有效遏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