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犯罪法律界定与防范研究

作者:莫负韶华 |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金融领域,线上支付、电子银行、投资理财等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数字化转型也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作案空间,网络金融犯罪逐渐成为威胁金全的重要问题。

网络金融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施的侵害金融管理秩序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这类犯罪既包括传统的金融犯罪通过网络形式实施的新形态,如网络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集资诈骗等;也包括互联网环境下产生的特有犯罪类型,网络支付诈骗、数字货币洗钱等。相较于传统金融犯罪,网络金融犯罪具有更强的技术性、隐蔽性和跨区域性。

根据2017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六)项规定:"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可以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在2019年发布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 部关于办理网络违法犯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意见》中强调:以计算机为核心技术实施的金融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侵害的具体法益,结合刑法第265条等规定准确定性。

网络金融犯罪法律界定与防范研究 图1

网络金融犯罪法律界定与防范研究 图1

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类型

1. 网络支付诈骗

- 行为模式:通过虚构交易、冒充商家等方式骗取用户支付信息或直接诈骗资金。

- 法律适用: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数额较大的属于诈骗罪。此类案件通常需要结合《电子签名法》和《网络安全法》进行综合认定。

2. 非法集资类犯罪

- 行为特点:利用P2P平台、区块链众筹等互联网新业态作为募资渠道。

- 司法认定:依据《关于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意见》,超出经营范围吸收资金的属于违法行为。此类案件需要结合有关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行审理。

3. 洗钱犯罪

- 典型手段:利用数字货币交易的匿名性转移非法所得。

- 法律框架:根据《反洗钱法》和《刑法》第191条,将帮助转移资金至境外或通过电商平台虚假交易掩饰来源的行为认定为洗钱罪。

4. 证券期货犯罪

- 常见手法: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操纵股价、利用程序化交易进行高频 trading。

- 司法要点: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刑法》第182条规定的操纵市场行为,需结合证监会的行政认定作出处理。

网络金融犯罪的特点与防范难点

1. 技术与法律交织

- 犯罪手段高度依赖专业化的网络技术知识。

- 偷改系统程序、利用算法漏洞作案等新型手法不断涌现,给传统法律适用带来挑战。

2. 证据收集难题

- 电子数据易灭失特性增加取证难度。

- 打破技术保护措施获取电子证据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在庭前做充分说明工作。

3. 管辖与追赃困难

- 网络犯罪往往具有跨国性特征,涉及多地机关协作。

- 违法资金流向复杂,追踪赃款去向需要国际执法。

防范对策建议

1. 完善法律体系

- 加强对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新生事物的立法研究。

- 完善电子证据保全和使用规则,解决取证难问题。

2. 强化金融监管

- 推动实施更严格的实名制管理,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

-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交易行为。

3. 提升技术防范能力

- 推广使用先进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手段进行实时监控。

- 加强行业自律,推动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建设联合安全防护体系。

4. 加强国际

- 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建立多边执法机制。

- 在打击跨国网络金融犯罪方面寻求跨境司法协助最。

网络金融犯罪法律界定与防范研究 图2

网络金融犯罪法律界定与防范研究 图2

网络金融犯罪已经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重要问题。防范此类犯罪需要法律、技术、监管等多方协同努力。在未来的治理实践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逐步构建起完整的网络金全防护体系。必须注意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的关系,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也为新技术的发展留下空间。

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我们有望在未来的社会治理中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网络金融犯罪防范机制。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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