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作者:怎忆初相逢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作为一种新型网络安全犯罪,在实践中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和复杂的社会危害性。作为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也面临着较为严峻的信息网络犯罪挑战。特别是在一些非法、社交平台以及支付渠道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大量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围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是指在区域内发生的,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手段,帮助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与传统的共同犯罪不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专业性和技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上游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为其他网络犯罪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犯罪手段多样化。随着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不断更新作案手法,包括利用暗网、加密通信工具、虚拟货币支付等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来掩盖其犯罪行为;犯罪组织网络化。现代信息网络犯罪往往是一个跨国或跨地区的犯罪网络,参与人员分工明确,层级复杂,这给警方的侦查和证据收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社会危害广泛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不仅为网络诈骗、网络等上游犯罪提供了温床,还可能导致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引发更严重的网络攻击事件。

为了有效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制和社会治理两个层面入手。在法律规制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具体行为类型和认定标准。对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应当严格审查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对技术支持型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那些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撑的关键人物和技术,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图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图1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要准确区分合法的技术服务与非法的帮助行为。有些技术人员可能只是单纯地提供技术支持,并不知道这些技术会被用于犯罪活动。在认定“明知”这一主观要素时应当严格审查;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由于信息网络犯罪往往具有跨国性和技术性,传统的取证方法可能难以适用,需要借助专业的电子数据取证手段;在量刑方面,应该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犯罪情节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其在犯罪链条中的作用大小来综合考量。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预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一方面,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要加强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技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技术被滥用。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图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图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只有通过法律规制、司法实践和社会治理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有效遏制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的网络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期待在司法实践中能够看到更多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判决,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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