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作者:Demon |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呈现出专业化、技术化的特点,而“帮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一类网络犯罪形式,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显。从“帮信”的基本概念、法律适用、司法实践难点及预防对策等多维度进行系统阐述和深入分析,以期为实务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1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犯罪;法律适用;司法实践

“帮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概念与特征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一个罪名,正式入刑于2015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帮信”作为一类特殊的共同犯罪形态,其本质是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其他形式的帮助,从而客观上促进了网络犯罪的实施。与传统的单独实施的网络犯罪不同,“帮信”更注重主观上的“明知”和客观上的“帮助”行为。

从司法实践来看,“帮信”的行为方式多样,既包括技术性支持(如为游戏提供服务器托管),也包括推广性支持(如在社交平台发布网站广告)。“帮信”还呈现出 accomplice-like 的特点,即行为人虽未直接参与犯罪实施,但通过辅助行为使得网络犯罪得以 perpetrrate。

“帮信”的构成要件与法律适用

(一)“帮信”的构成要件分析

根据刑法规定,“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主观方面: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

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里的“明知”可以是明确知道,也可以是基于客观事实推定的概括性认识。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明知”的认定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标准,包括行为人接到行政主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仍然从事相关活动等情形。

2. 客观方面: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

行为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 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扩大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范围;

- 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

3. 情节要件:达到“情节严重”

根据《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

-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 广告推广点击量五千次以上的;

-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二)“帮信”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别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2

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罪与以下罪名容易混淆:

1.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hacked 的方法或者技术手段,进入或采用其他 technical 措施,干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活动。该罪与“帮信”罪的区别在于行为方式:前者是直接实施犯罪,而后者是为他人犯罪提供辅助。

2. 明知故犯型共同犯罪

在传统的共同犯罪中,如果行为人直接参与或帮助犯罪,可能构成共同正犯或从犯。“帮信”罪与普通共同犯罪的区别在于其特定的行为模式和情节标准。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性进行区分定性。

“帮信”罪的司法实践难点

(一)“明知”的认定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明知”是“帮信”罪成立的关键要件之一。在许多案件中,行为人往往以不知情为由进行抗辩。这就要求法官对“明知”的认定必须基于充分证据,参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 行为人曾因类似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行为人接到执法机关的告知函后仍然从事相关活动;

- 行为人与上游犯罪分子有过长期。

(二)电子证据的采信问题

“帮信”案件中,往往涉及大量的电子数据证据,如记录、转账凭证等。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成为了难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证据应当符合特定形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数据存储介质的完整性;

- 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数据生成和传输过程的可追溯性。

(三)定性与定量标准的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罪的定性容易与其他犯罪混淆,“情节严重”的认定也存在具体操作上的模糊性。《司法解释》虽然明确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但在些边缘案例中仍然难以准确把握。

“帮信”犯罪的预防与治理对策

(一)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

“帮信”罪的高发与其社会认知度较低密切相关。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网络技术人员、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普及“帮信”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帮助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网络法律意识。

(二)完善网络实名制管理

加强对互联网账号和交易环节的身份认证,可以有效减少匿名性和掩饰性犯罪行为的发生。在游戏、游戏等领域推行实名制登记制度,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帮信”行为的滋生。

(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在《司法解释》框架下,加强机关与行政主管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特别是索移送和证据转换方面。对于情节较轻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的方式进行惩戒。

(四)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伙伴的资质审查,避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电商平台可以建立严格的商家准入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案例分析:“帮信”犯罪的实证研究

(一)典型案例概述

案例1:游戏平台案

游戏平台通过为游戏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帮助游戏(游戏...游戏平台案。

“帮信”犯罪作为一类新型网络犯罪,正在对社会秩序和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本文通过对“帮信”罪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难点以及预防对策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为相关实务工作提供参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帮信” crime 的形式和手段也将趋于多样化,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应对这一挑战。

注释:

1. 本文章中的“游戏”部分实际应替换为您提到的“游戏”相关内容,以符合上下文逻辑。

2. 文章中的一些术语可能存在重复或冗长的问题,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

- 相关司法案例及学术研究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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