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与法律适用

作者:ID |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的声誉、名誉、信誉等受到侵犯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名誉权的保护,为维护公民、法人的名誉权,我国法律赋予了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与法律适用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旨在探讨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与法律适用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1. 一般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755条规定:“请求保护名誉权,应当提起诉讼。但是,荣誉权或者其他人格权益受损害的,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该条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权益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2. 特殊规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对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作出了特殊规定。《民法典》第1756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报道、通信、网络等信息传播他人的荣誉权或者其他人格权益受损害的,应当自信息传播之日起计算。”《关于适用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保护其名誉权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提起诉讼。”

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适用

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与法律适用 图1

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与法律适用 图1

1. 一般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755条规定:“请求保护名誉权,应当提起诉讼。但是,荣誉权或者其他人格权益受损害的,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般情况下,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权益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2. 特殊规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对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适用作出了特殊规定。《民法典》第1756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报道、通信、网络等信息传播他人的荣誉权或者其他人格权益受损害的,应当自信息传播之日起计算。”《关于适用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保护其名誉权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提起诉讼。”

名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与法律适用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公正的审理。通过正确的计算和方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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