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巨大认定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作者:异魂梦 |

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税务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逃税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变得愈发重要。结合最新司法解释,重点分析逃税罪中“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并探讨其在实际法律适用中的注意事项。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及其对逃税罪认定的影响

在刑法理论中,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概念区分至关重要。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的犯罪手段以及被害人是否具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在盗窃罪中,行为人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而被害人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处分财产的意愿——这是一种典型的“意思缺失”。而在诈骗罪中,行为人则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产——这属于“意思瑕疵”。

这种区分在司法实践中直接影响到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和量刑的合理性。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入罪门槛有所不同:尽管两者均以“数额较大”作为基本入罪标准,但针对盗窃罪,《刑法》额外设置了“多次盗窃”的独立入罪条件,而对诈骗罪并未作出类似规定。根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可以发现两者的量刑标准在“数额较大”与“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上也存在差异——通常情况下,盗窃罪的相关数额标准低于诈骗罪。

逃税罪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巨大认定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图1

逃税罪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巨大认定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图1

这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区别对待,反映出盗窃行为与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确有不同。尽管两者都属于侵财犯罪,但从被害人角度而言,诈骗行为因其“意思瑕疵”的特性,往往在主观层面给被害人带来的心理创伤更为严重;而盗窃行为则更多体现为对财产所有权的直接侵犯。

对于司法实践中涉及“盗骗交织”案件的定性问题,应当基于《刑法》第2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点考察具体行为手段是否符合适用诈骗罪构成要件的特征。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在认定过程中可能出现难以准确区分的情形,也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定型性原则,避免因个案特殊情况而偏离立法本意。

逃税罪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巨大认定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图2

逃税罪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巨大认定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图2

逃税罪数额较大与巨大认定标准的具体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或者在账簿、记账凭证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收入,偷税抗税款额较大的行为。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曾多次联合发布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最新数据表明,2019年至今,全国税务机关共查处涉税犯罪案件超过8万起,其中逃税案件占比约为15%。这表明,随着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逃税行为的隐蔽性正在逐步降低,但与此对逃税罪认定标准的理解与适用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对逃税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该修正案的规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认定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偷税金额,还需要综合考量纳税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属于初犯等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具体金额标准各地可能会有细微差异。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涉税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逃税罪中“数额较大”一般是指偷税金额超过一万元的。而“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则为偷税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影响逃税罪定性因素分析

1. 主观恶意程度:行为人是否明知其行为属于逃税,是判断其主观恶意程度的重要依据。如果行为人仅因对税收政策的误解而发生漏缴税款的行为,则其主观故意色彩较弱,这可能影响案件最终的定性和量刑。

2. 补缴情况: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积极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往往被视为主观恶意程度较低的情节,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这一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第201条第四款“五年内三次以上逃避交纳税款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 社会危害性:这包括逃税行为对国家税收秩序造成破坏的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因逃税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体的逃税行为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公共事业建设,这种情形会被视为情节较重。

逃税罪法律适用中的难点与趋势

1. 新型逃税手段的应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犯罪分子开始利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 ”等新兴领域实施更为隐蔽和复杂的逃税行为。“税务筹划式”的逃税方式以及通过跨国贸易转移利润等方式逃避国内税收。

2. 交叉罪名案件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逃税案件可能与虚、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形成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解决这类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罪名间的界定标准,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3. 国际合作与税收追逃:随着“”倡议的推进以及国际税务合作机制的完善,如何在跨境逃税案件中实现有效的税务信息交换和犯罪嫌疑人引渡成为新的挑战。这要求我国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监管部门的合作,并完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国际化需求。

通过对近年司法实践的观察可以发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不仅是逃税罪定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在今后的法律适用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细化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并加强对新型逃税手段的研究,以确保对涉税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不断完善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还应注重加强纳税人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则需要持续提升税务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使其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中准确适用法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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