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法律适用与制作规范

作者:枷锁 |

序言

广告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商业活动中。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常常采用夸大、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追责机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作为重要的证据形式,其制作规范和法律适用成为执法人员和法律从业者关注的重点。

从“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概念出发,分析其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探讨如何规范制作此类笔录,以期为执法人员和法律从业者提供参考。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法律适用与制作规范 图1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法律适用与制作规范 图1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基本概念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是指执法机关在调查某市场主体涉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或服务功效等违法行为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并记录其陈述的法律文书。该笔录是行政执法过程中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其内容通常包括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案件涉及的具体行为、广告发布的内容以及执法人员对其违法事实的认定等。

在实践中,“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真实性:笔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被询问人的陈述和执法人员的提问。

2. 合法性:询问过程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确保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关联性:笔录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能够为行政执法或司法活动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夸大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通过虚构、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功效、性能、用途等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法律实践中,认定“广告夸大虚假宣传”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1. 虚假性: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2. 欺骗性:广告足以误导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真实认知。

3. 违法目的: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制作规范

为确保“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在行政执法中的效力,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制作规范:

1. 明确询问对象和内容

执法人应当提前拟定询问提纲,明确询问的重点和方向。询问笔录中应包括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职务等)以及案件相关的基本情况。

2. 依法进行询问

询问过程应当在法定权限内进行,确保被询问人的陈述真实、自愿。执法人员不得以威胁、引诱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3. 详细记录陈述内容

笔录中应当如实记录被询问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包括广告发布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以及其明知或应知广告存在虚假性的主观认知等。

4. 签名确认

做完询问笔录后,执法人员和被询问人均应在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有异议,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中予以说明。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法律适用与制作规范 图2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的法律适用与制作规范 图2

典型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广告夸大虚假宣传”案件:

案情简介:

某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发布广告称其提供的激光祛斑服务能够“一次见效,终身不复发”。经调查,该机构的服务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不符,导致多名消费者投诉。

询问笔录制作:

执法人员对涉事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询问,并记录了以下

- 被询问人承认发布过相关广告。

- 承认广告中部分内容存在夸大成分。

- 不明知广告内容为虚假宣传。

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该机构因虚假宣传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与建议

“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是行政执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证据形式。其制作规范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和法律效力。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询问过程合法、合规,并如实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内容。

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案件质量,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明确“广告夸大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并建立健全相关证据审查机制。

规范制作和使用“广告夸大虚假宣传询问笔录”,不仅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也为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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