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刑法网络诈骗: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作者:谴责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智能化、隐蔽化和规模化的特点。为了应对这一新型犯罪形式,我国于2018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修正,进一步完善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详细探讨2018年新刑法框架下网络诈骗的内涵与外延、相关法律规范、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何为“2018年新刑法网络诈骗”?

“2018年新刑法网络诈骗”,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根据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所界定的新型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其与传统诈骗犯罪的不同之处,即犯罪手段借助了互联网技术,犯罪客体涉及虚拟财产或电子数据,且具有更强的技术性和隐蔽性。

2018年新刑法网络诈骗: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1

2018年新刑法网络诈骗: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1

根据刑法第2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一般条款,而第287条之一至之三则专门针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的犯罪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诈骗犯罪既包括传统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模式,也涵盖了利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通讯软件等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诈骗行为。

2018年新刑法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不仅在量刑上作出了更为严厉的规定,还在法律适用上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也进一步细化了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8年新刑法框架下网络诈骗的法律规范

在2018年《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我国对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与传统诈骗罪基本一致,但其特殊性在于行为方式和侵害客体。根据司法实践,认定网络诈骗罪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 主体要件:通常为自然人,但也可以包括单位或组织。

- 主观要件: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 客观要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在网络环境下实施诈骗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利用通讯软件虚假信息、设置钓鱼网站等技术手段。

2. 法律适用依据

在法律适用方面,除了《刑法》第26条的一般规定外,还需注意以下特别条款:

- 刑法第287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木马程序、钓鱼软件、嗅探等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的广告的;

- 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的。

3. 特殊犯罪形态

网络诈骗还存在一些特殊的犯罪形态,

- 依托社交软件的诈骗: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实施“杀猪盘”式诈骗;

- 利用电子商务的诈骗:在淘宝、京东等上以虚假交易为手段骗取财物;

- 网络贷款诈骗:虚构网贷,以低门槛高收益为诱饵,骗取借款人信息或保证金。

4. 司法解释与实务操作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发布了多个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2019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程序开发、技术支持的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

- 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诈骗犯罪的从犯认定、“情节严重”标准以及被害人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均有详细规定。

2018年新刑法下网络诈骗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办理网络诈骗案件往往面临以下难点:

1. 犯罪数额认定

网络诈骗与传统诈骗相比,证据收集难度更大。特别是在被害人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的网络诈骗案件中,如何准确计算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成为实务中的难题。

2. 电子证据的采信

网络诈骗犯罪的证据多为电子数据,包括聊天记录、银行流水、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司法机关需要严格按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

3.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

网络诈骗犯罪中常存在“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或“犯罪既遂”的问题。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有些案件可能在行为人尚未实际获得财物时即被公安机关查获,这就涉及犯罪形态的具体认定。

2018年新刑法网络诈骗: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2

2018年新刑法网络诈骗: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图2

4. 共同犯罪认定与管辖权冲突

网络诈骗犯罪往往具有多层级、跨区域的特点。特别是在“技术提供者”、“资金结算方”和“前端实施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的情况下,如何准确划分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加重实务难度。

2018年新刑法下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与治理

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诈骗形势,除了依靠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外,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防范:

1. 提高公众网络安全意识

银行、支付平台和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民众普及防范网络诈骗的知识。

2. 完善技术防控体系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网络交易的安全防护,采用先进的风控技术和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3. 加强国际合作

网络诈骗犯罪往往具有跨境特点,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打击。中国已经参与多个国际刑警组织项目,并与多国建立了执法合作机制。

4. 优化法律服务和救助体系

受害者在遭受网络诈骗后,应当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和经济补偿。这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服务体系。

2018年新刑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对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这一法律规范不仅完善了相关法律规定,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指引。面对技术发展带来的新型犯罪手段,法律条文与司法解释仍需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也需持续优化。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势头。

在未来的立法和司法工作中,应当密切关注国际最新立法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的法律体系,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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