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二审判决书

作者:许我个未来 |

交通肇事案二审判决书是指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审法院的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终审判决书。

交通肇事案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案会经过两次审判,即审和第二审。审是案件 initially提交的法院,第二审是在当事人对审法院的判决不服时,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终审判决。

在交通肇事案中,二审判决书是终审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肇事案二审判决书的制作要求科学、准确、逻辑清晰,应当包括以下

1. 判决书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号、案由、当事人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等;

2. 当事人对审法院判决的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3. 上一级法院对案件审理的过程和结果;

4. 判决书中确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依据;

5. 判决书中确定的赔偿数额、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期限;

6. 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如執行期限、執行方式等。

交通肇事案二审判决书是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的重要文件,对于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认真对待判决书,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如果对判决书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程序,但是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交通肇事案二审判决书图1

交通肇事案二审判决书图1

案由:交通肇事罪

审理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李

原告:受害人家属

案件背景

2019年5月15日,被告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一条道路上行驶,途中与前方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客死亡、小型客车驾驶员受伤。经现场勘查、现场调查、尸体检验及痕迹鉴定,认定被告李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审理过程

1. 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受害人家属提起的交通肇事罪案件,并于2019年9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被告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李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并于2020年2月21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维持一审判决,即被告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判决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被告李驾驶小型客车在道路上行驶,因未遵守交通信号灯及安全距离等规定,与前方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客死亡、小型客车驾驶员受伤。被告李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审判前可以认罪悔罪,或者在判决前具有其他特别情节,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本案中,被告李在一审过程中承认犯罪事实并悔罪,且无其他特别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在本案中,被告李在一审过程中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以上审理过程及判决结果,被告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从轻处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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