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调解仲裁几天受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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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解仲裁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时,由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审查、调解、仲裁,并作出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调解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方式,具有公正性、及时性、成本低、程序简便等优点。从劳动调解仲裁的概念、特点、受案范围、申请与受理、裁决的执行等方面进行阐述。

劳动调解仲裁的概念

劳动调解仲裁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时,由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审查、调解、仲裁,并作出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它是在劳动法框架内,对劳动争议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审查和裁决,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调解仲裁的特点

1. 公正性。劳动调解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确保了仲裁的公正性。

2. 及时性。劳动调解仲裁程序简便,效率高,可以快速解决劳动争议。

3. 成本低。与诉讼相比,劳动调解仲裁的成本较低,包括仲裁费、律师费等。

《劳动调解仲裁几天受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图2

《劳动调解仲裁几天受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图2

4. 程序简便。劳动调解仲裁程序简单,不需要进行繁琐的诉讼程序,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劳动调解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调解仲裁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工资、工时、福利等方面的争议。

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就业、职业介绍、培训等方面的争议。

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争议。

5. 其他劳动法规定应当通过劳动调解仲裁解决的劳动争议。

劳动调解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1. 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认为劳动争议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可以申请劳动调解仲裁。

2. 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受案范围,且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仲裁范围的,应当受理。

3. 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是否合法。

4. 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组织仲裁庭,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仲裁。

劳动调解仲裁的裁决

1. 裁决的作出。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仲裁,作出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申请的事项、裁决的内容、裁决的依据和期限等内容。

2. 裁决的效力。裁决书自劳动仲裁委员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调解仲裁的执行

1. 裁决的执行。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 非诉讼执行。对于追讨劳动报酬、赔偿损失等金钱给付内容的裁决,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对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调解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具有公正、及时、成本低、程序简便等优点。劳动调解仲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劳动调解仲裁几天受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图1

《劳动调解仲裁几天受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图1

劳动调解仲裁几天受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包括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方面。劳动调解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关于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问题,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给当事人带来不便。通过对《劳动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探讨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问题,以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劳动调解仲裁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 劳动调解仲裁的基本概念

劳动调解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在劳动争议发生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作出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 劳动调解仲裁的基本原则

(1)公正、公开、公平。劳动调解仲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

(2)独立、自愿、平等。劳动调解仲裁应当遵循独立、自愿、平等的原则,当事人享有平等的陈述、举证和辩论权利。

(3)依法调解。劳动调解仲裁应当依法进行,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

根据《劳动调解仲裁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是解决劳动调解仲裁的基本依据。

1. 劳动争议发生时间的定义

劳动争议发生时间,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发生时间以当事人争议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为准。

2. 劳动调解仲裁受理时间的计算

劳动调解仲裁受理时间,是指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该60日的计算,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收到劳动调解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未能在60日内向劳动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则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劳动调解仲裁的权利。

劳动调解仲裁受理时间的法律规定和解释

1. 《劳动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劳动调解仲裁法》第12条规定,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是解决劳动调解仲裁的基本依据。

2. 法律解释

根据《劳动法》第79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受理。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间以当事人争议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为准,但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未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视为放弃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劳动调解仲裁受理时间的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

劳动调解仲裁受理时间较短,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未能在60日内提出申请,则可能视为放弃申请劳动调解仲裁的权利。

2. 准备齐全材料

当事人向劳动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准备齐全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调岗通知、加班记录等,以便劳动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公正、准确的裁决。

3. 遵守法律规定

在劳动调解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守法律规定,如遵守仲裁程序、参加仲裁 hearing、配合仲裁委员会调查等,以确保劳动调解仲裁的顺利进行。

劳动调解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关于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问题,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给当事人带来不便。本文通过对《劳动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探讨劳动调解仲裁的受理时间问题,以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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