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退赃退给哪个部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将赃款、赃物退还给被害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指定机构提出退赔申请。因此,取保候审退赃退给哪个部门的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赃款、赃物已经被追缴或者追回,并且被害人也已经得到赔偿,那么退赔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此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 determine the appropriate department or authority to handle the refund of the赃款 or property.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赃款、赃物尚未被追缴或者追回,或者被害人的损失尚未得到赔偿,那么退赔申请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此时,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 determine the appropriate department or authority to handle the refund of the赃款 or property.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的身份、财产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涉及多个部门、机构共同参与追缴、追回赃款、赃物,那么退赔申请可能需要向多个部门、机构提出,由其共同决定退赔的部门或者机构。
因此,取保候审退赃退给哪个部门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或了解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