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免诉会通知的相关事宜通知》
各位法务工作者:
为规范取保候审免诉会(以下简称“免诉会”)工作程序,确保案件审查、办理及执行等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通知。
免诉会的目的和原则
免诉会是为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在一定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无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起刑事诉讼,从而避免提起刑事诉讼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免诉会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司法公正。
免诉会的组成和职责
1. 免诉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侦查机关代表:负责向免诉会提供案件相关材料,对免诉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审判机关代表:负责向免诉会提供案件相关材料,对免诉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对免诉会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4)其他参与人员:协助免诉会开展工作,参与讨论,提出意见。
2. 免诉会的职责: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并指定取保候审期限。
(2)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无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起刑事诉讼,制作《免诉意见》。
(3)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通报免诉决定,并协助其做好相关事宜。
免诉会的程序和规则
1. 免诉会程序:
(1)侦查机关向免诉会提出免诉申请,附上案件相关材料。
(2)免诉会组成人员对免诉申请进行审查,提出讨论意见。
(3)免诉会组成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面谈,听取其意见。
(4)免诉会组成人员对案件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5)免诉会组成人员对免诉申请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决定。
(6)免诉会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通报免诉决定,并协助其做好相关事宜。
2. 免诉会规则:
(1)免诉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免诉会工作。
(2)免诉会组成人员有义务保守案件秘密,不得泄露给外界。
(3)免诉会组成人员有争议,应当回避。
免诉会的效力
1. 对于免诉会决定,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严格执行。
2. 对于免诉会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配合执行。
3. 对于免诉会决定,法律顾问应当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释。
敬请各位法务工作者遵守本通知的规定,切实加强免诉会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司法公正。
特此通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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