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办理地点及流程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不强制执行刑罚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种类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加监视居住。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常见的强制措施,用于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避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亡。
“取保候审办理地点及流程” 图1
在,取保候审的办理地点和流程如下:
取保候审办理地点
在,取保候审的办理地点一般是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机关负责侦查、拘留、逮捕等业务,是取保候审的主要办理机关。在,取保候审的办理地点通常是机关的刑侦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
(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警方拘留或逮捕后,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取保候审的期限、方式和条件等事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应当在机关通知后的三日内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后,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不能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
(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收到机关制作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取保候审不能决定书》后,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决定。对于需要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应当在机关指定的人员或者地点提出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
(四)机关收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提出的保证金或者担保人后,应当对保证金或者担保人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变更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不能更改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
(五)取保候审期间,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活动进行监督。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发现在取保候审期间逃亡、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保证人进行审查。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取保候审的办理地点一般是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审查决定、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变更决定、监督、期限届满审查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