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兄弟之间能签不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将其保证人通知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其接回。”根据这一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可以将其担保的方式告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进行评估。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足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可见,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有二:一是自己担保,二是找他人担保。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朋好友往往愿意为其提供担保,但这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兄弟之间能否签订取保候审的担保合同?
我们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的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以其保证能力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法律行为。担保合同的内容包括担保的方式、担保的责任和担保的金额等。在取保候审的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以其保证能力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犯罪行为承担犯罪后果的责任。担保合同属于担保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兄弟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能否视为有效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第9条规定:“担保人应当履行其担保义务。被担保的债务人的债务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可见,担保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兄弟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视为有效担保。但是,如果担保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担保金额超出法定最高 limit,或者担保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则该担保合同无效。
兄弟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会被公安机关认可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保证人的担保能力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其担任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可见,公安机关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进行评估,如果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允许其担任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实践中,公安机关在审查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时,通常会考虑担保人的经济能力、社会信誉、家庭情况等因素。如果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认可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但是,如果担保人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其自己为担保人提供担保,公安机关通常不会认可这种担保方式。原因在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将其保证人通知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其接回。”可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应当是为其提供担保的近亲属。如果担保人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公安机关通常不会认可其提供的担保。
兄弟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能否视为有效担保以及是否会被公安机关认可,主要取决于担保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担保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则担保合同无效,公安机关通常不会认可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其自己为担保人提供担保,是公安机关认可担保人的一种有效方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