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如何进行打卡的若干规定》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规范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的打卡工作,确保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打卡时间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按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在取保候审期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打卡。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打卡,自取保候审之日起,每7日进行一次打卡。
3. 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故无法按时进行打卡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并说明原因。
打卡方式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在指定时间前,通过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打卡操作。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打卡时,应确保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打卡软件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在打卡界面手动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并确认打卡时间。
打卡内容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按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在打卡界面手动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并确认打卡时间。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在打卡时,真实反映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是否参加劳动、是否在读书等,并确保打卡信息的真实、准确。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在打卡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所、岗位等。
监管措施
1.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打卡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
2.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打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限制人身自由、强制传唤等。
3. 对于在打卡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3. 本规定如有修改、补充,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