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请假天数及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请假天数及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规范取保候审请假天数及审批流程,确保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取保候审请假天数
1.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天数,由案件管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但不得超过15天。
2. 对于涉及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案件管辖法院可以适当延长请假天数,但总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期间,案件管辖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正常的审理,不能因请假而拖延诉讼。
审批流程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向案件管辖法院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案件管辖法院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请假申请,应当批准,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
3.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请假申请,案件管辖法院应当说明理由,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
《关于取保候审请假天数及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 图1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期间,案件管辖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或者传唤。
其他事项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解释权归。
3.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关于取保候审请假天数及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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