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取保候审期间逃脱,警方全力追捕
案情概述:
近期,我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犯罪案件,同案犯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警方已经全力展开追捕工作。据警方透露,该同案犯在逃脱前曾表现出异常行为,但未能引起警方的充分重视,最终成功逃脱。目前,警方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追捕小组,正在全力追捕该同案犯,以尽快将其绳之以法。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脱的,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得离开取保候审所在地。”该规定明确指出,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取保候审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0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根据这一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当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以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分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犯罪分子不得离开取保候审所在地。
警方追捕措施:
针对同案犯逃脱的情况,警方已经采取了全力追捕的措施。警方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追捕小组,由经验丰富的警员组成,以应对该同案犯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警方已经在各大交通要道、车站、机场、码头等地布下了严密的经济技术监控手段,以防止该同案犯逃脱。警方已经在社会 media平台上发布了该同案犯的通缉令,并呼吁广大民众积极提供线索,以便尽快将其绳之以法。
法律工作者建议:
针对该同案犯逃脱的情况,法律工作者建议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当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确保其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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